问题 | 离婚女方户口怎样安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中,对于女方的户籍问题,可采取三种不同的处理策略。
首先,女方可以选择保持不动,户口仍旧保持在原籍地; 其次,女方亦可选择在当地另行成立户口,使其成为独立户主; 最后,若离婚后又缔结新的婚姻关系,那么女方也可选择在离婚完成后,将户籍迁移至新配偶的户籍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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