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补办了新的旧的还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所遗失之身份证尚存且未过期,仍可继续使用。
然而,当新的身份证下发之后,建议将原先的身份证提交给相应的证件办理机构,这是由于新旧身份证可能存在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再次滥用旧证可能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依据现行法规,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分别为有期的十年、二十年以及永久三种类型。 在此过程中,对于年龄介于十六周岁与二十五周岁之间者,将签发有效期限为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对于年龄位于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之间者,则签发有效期限为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而对于四十六周岁以上者,则将颁发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