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身份证去公安局还是派出所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份证的办理机关是派出所并不是公安局。
身份证到期要补办,如果居住地开通异地办理业务,可以去公安局办理身份证,如果没有开通异地办理业务,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办理身份证的时间 国家机关单位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日除外)。 办理身份证的条件 1.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二代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户口本; 2.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需要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交纳证件工本费。 办理身份证的流程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遗失补领,工本费。 4.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 1、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身份证有效期为十年。 2、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身份证有效期为二十年。 3、四十六周岁以上的,身份证有效期为长期。 前述期限一般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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