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小孩户口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子女的户口应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且需要迁移子女户口的,应当由户主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前往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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