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年离婚了女方有补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来讲,离婚时女方到底有没有补偿,得看具体的情形。
要是男方出现了重婚这种严重的情况,或者与他人同居,又或者实施家庭暴力,对女方进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行为,进而导致离婚的话,女方就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含两部分,一是物质损害赔偿,像女方因为男方这些过错行为而遭受的财产损失等;二是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女方因为这些遭遇而在精神上受到的创伤等。 可要是仅仅因为感情破裂这类一般的原因而离婚,通常情况下女方是没有补偿的。 不过,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女方承担了较多的义务,比如抚育子女,她得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孩子的成长;照料老人,悉心照料家中的长辈;还有协助男方工作,帮男方解决一些工作上的后顾之忧等等。 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而男方也应当给予补偿。 总之,离婚时女方有没有补偿,得综合考虑具体的离婚原因以及女方在婚姻里的付出等这些因素来进行判断。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丽(女)离婚。小朱没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行为。但小丽在婚姻期间承担了较多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小朱工作。然而小朱拒绝给予小丽补偿,小丽认为自己应得补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若男方存在严重过错导致离婚,女方可获损害赔偿。小朱无此类过错,此条不适用。 2、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承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小丽承担较多义务,小朱应当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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