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朋友之间的转账分手后还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恋爱期间发生的小额转账,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
一旦双方分手,这种情况下是无需将转账金额返还给对方的。 然而,倘若转账的金额相对较大,并且转账时有着清晰明确的借款意向表达,例如明确约定了这是借款,或者有借条等相关证据予以佐证,那么在分手后,就应当把借款返还给对方。 要是在转账的时候,已经明确表明是为了某个特定的目的,像购买房屋、购置车辆等,并且后续这个特定目的并没有实现,这种情况下也有权利要求对方返还转账金额。 另外,假如转账的行为是基于一种错误的认知,就好比误以为是双方共同的消费支出,但实际上只是一方的单独支出,在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主张要求对方返还转账款项的。 总之,判断转账的性质以及其背后的目的是非常关键的,只有这样才能确切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返还。 倘若双方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此问题,那么就可以借助法律的途径来寻求解决办法。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恋爱期间有多次转账行为。小朱向小李有一笔较大金额的转账,小朱称转账时明确表示是借款且有聊天记录为证,但小李认为是赠与。分手后,小朱要求小李返还,小李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转账时明确是借款,如聊天记录可作为类似借条的证据,按照规定小李应返还。 2、若小李能证明这是赠与,比如有相关表述等,就无需返还。在双方各执一词时,需要根据证据来判定转账的性质从而确定是否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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