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诉讼离婚男方无过错怎么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里,如果是女方提起诉讼离婚,而男方本身并没有过错,通常来讲男方是不用进行赔偿的。
不过,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 要是一方存在重婚行为,那无过错的这一方就有权利去请求损害赔偿。 所谓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跟另外一个人结婚啦,这种行为可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要是一方有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那无过错的一方同样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这里的同居,指的是有配偶的人与婚外的异性,既不是以夫妻的名义,又持续且稳定地共同居住在一起。 只有在上述这些法定的情形之下,无过错的那一方才可以向有过错的一方去请求损害赔偿,赔偿的范围包含物质方面的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 具体到到底该赔偿多少数额,那得根据实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仔细的判断和确定啦,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女)向小胡(男)提起离婚诉讼,小胡并无过错。但小朱称小胡存在重婚行为,小胡坚决否认。小朱表示有证据证明小胡与小丽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登记结婚,小胡称这是污蔑。小朱要求小胡进行损害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方面。 案情分析: 1、若小朱能证明小胡存在重婚行为,即与小丽登记结婚这一情况属实,小胡属于过错方,小朱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若小朱无法证明小胡重婚,小胡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按照一般情况,小胡无需对小朱进行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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