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不同意离婚要赔偿金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要是女方不同意离婚,那一般是不会有“赔偿金”这一说的。
离婚损害赔偿,指的是夫妻当中的一方,因为一些法定的特别严重的过错行为,最后导致了离婚,那没过错的这一方就有权利去请求损害赔偿。 像重婚,就是和别人又领了结婚证,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还有与他人同居,就是和别人一起住在一起; 实施家庭暴力,那就是对对方动手打; 虐待,就是不好好对待对方,经常折磨对方; 遗弃家庭成员,就是不管家里的人,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等等这些情况。 要是女方没有出现上述这些过错行为,只是单纯因为不同意离婚而僵持着,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通常会去判断夫妻之间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破裂了,以此来决定是不是准许离婚,可不会要求女方给赔偿金。 不过,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男方有过错从而导致了离婚,那女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总之,到底有没有赔偿金,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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