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财产分割和离婚财产分割的区别在哪里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同居财产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差异性方面,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层面:
首先,在同居期间内的财产并未必然被视为婚姻当事人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置,实质上往往遵循“谁的财产,就归谁所有”的原则。 相较之下,在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则通常以平均分配为基本原则。 其次,在同居关系之中,倘若有证据表明某项财产属于个人私产,那么这部分财产便会归其各人所有; 反之,假如无法证实该财产为个人所有,将会依照惯例将之视为共同共有资产进行处理。 最后,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较广,比如薪酬收入、奖金分配、生产经营收益等等均在此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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