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同居女方起诉男方咋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未婚男女同居并不构成违法行为。
具体来讲:在未婚阶段便已开始同居生活的情侣,其双方间的同居关系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任何庇护。 若有当事人坚持提出诉讼以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同居关系,那么人民法院将对此类案件不予受理处理。 但是,特例情况下,当双方的同居关系已经达到事实婚姻的标准时,则另作别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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