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女方有外遇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婚姻关系的民事纠纷中,存在过错的行为通常对财产分配及侵权赔偿具有重大影响。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之规定,若有配偶者存在诸如重婚或是与他(她)人非法同居等严重侵害婚姻关系的行为,受到伤害的无过错方当权主张损害赔偿。 假设在此种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女方发生了婚外情,这便可能构成与他(她)人非法同居的事实。 倘若能对此予以证实,且男方并未实施类似行为,那么男方即可被认定为无过错方。 在这样的情况下,男方依据《民法典》的相关条款,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离婚并要求女方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具体案件的裁决结果还需综合考虑诸多其他因素,如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证据的充分程度以及是否存在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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