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行为就一定构成非法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居行为并不全然构成违法。
然而,已婚者再度与他或她人进行同居则显然是违犯法律,属于违法行为。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已不再将“非法同居”视为一种特定的法律概念,而提倡采用另一词汇来描述这一现象——即“同居关系”。 同居这一概念所囊括的对象是那些均未缔结正式婚姻且未完成合法婚姻登记手续就共同生活的人们,他们不具备合法夫妻身份,因此他们之间的同居关系在法律上尚无法得到充分的保障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已婚人士而言,如果他们还在与其他异性维持着稳定的非正常性关系,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视作严重违反《民法典》婚姻编中所明确规定的法定错误行为。 当这类情况发生时,无过错的一方在决定离婚时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要求,以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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