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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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或者盗用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用于欺骗、虚假交易、非法牟利等行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伪造、盗用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犯罪的行为包括伪造和盗用印章两种情况。 伪造印章指的是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或者授权,私自制造或者印刷与真实印章相仿的假印章,或者伪造真实印章上的字迹、图章等信息。 盗用印章指的是盗取、窃取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或者以任何方式非法获取印章,并用于非法行为。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给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造成了损失,还可能涉嫌其他罪名,例如诈骗、侵犯商业秘密、挪用公款等罪。对于此类罪行,我国立法规定的刑罚较为严厉,最高刑期可达15年,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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