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哪些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在继承权的顺位上,首先应当主要包括几个方面的人群:
先是婚生子女、再者是非婚生子女、还有养子女以及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而“父母”亦同样涉及三种情况: 包含自然生育的亲生父母、抚养长大的养父母以及存在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最后讲到的“兄弟姐妹”,其涵盖内容也是多元化的,它既包括与父母具有相同血缘关系的同胞手足、也包括因为父母离婚或再婚出现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以及收养关系形成的养兄弟姐妹,同时还包括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等类别人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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