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改名字条件 |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更换自己的名字: 1.名字中所包含的字词或者其谐音,与社会道德规范相悖; 2.由于名字中的字词或者其谐音容易使人产生模糊的性别认知,引起他人误解,甚至触动个人情感上的敏感地带; 3.名字中包含了生僻汉字; 4.公安机关鉴定后认为需要更名的其他特殊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需要亲自或者由父母、收养人代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其中,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则须要法定代理人进行申请。 另外,更改名字可能会对某些民事和法律责任产生影响,所以务必要在决策前谨慎对待并深思熟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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