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二婚后生病谁负责 |
分类 |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年长者经历第二次婚姻并在婚姻期间伤病缠身时,其新任配偶、亲生子女及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有责任分担负担治疗所需的费用开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之相关明文规定,夫妇双方负有互帮互助的实质性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之责。 若该名老年伴侣依然健在,则其现任配偶应承担起相应的重任;倘若前任配偶已经仙逝,则子女,包括亲生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均需承担起照料这位老者的医疗与生活所需。 对于子女因实际经济状况难以承受之余出现的医疗费用问题,可考虑通过协商或者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以上即为与此有关的法律条文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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