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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养父母子女关系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
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
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的关系的解除权的。
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
收养关系的解除后果:
收养关系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收养关系解除后,有关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也会发生相应的变更。
(1)人身关系方面的变更:
①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消除,因收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
②未成年的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
③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是否恢复,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2)财产关系方面的变更:
①收养关系解除时,养父母与养子女因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分割。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仍归该方所有,养子女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所得的财产,有权带走。
②收养关系依生父母要求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不得要求补偿。
③收养关系解除后,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对由其抚养长大的成年养子女,有要求给付生活费的权利。
④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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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