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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是
分类 婚姻家庭-收养赡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包括婚生子女、收养子女和继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同的关系中处理是有所区别的,具体如下:
1、父母与婚生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灭,因为他们间的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而形成的自然血亲关系。
2、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也不会因为养父母的离婚而消灭。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在养父母离婚后,仍是养父母的子女,他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养父母离婚而改变,除非有变更收养关系的事实存在。
3、继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在继父母离婚后,首先,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间未形成抚养关系的,则在继父母离婚以后关系消灭;
其次,如果继父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可因继父母离婚而消灭;
2、继子女由继父母抚养成年的,他们的关系不因继父母离婚而消灭;
3、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的继子女,继母或继父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或生母抚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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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3: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