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没有抚养权把孩子带走警察会处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警察可能会介入处理
抚养权是由法律明确确定的,规定了父母对子女所拥有的抚养权利以及应承担的抚养义务。 在这种法律框架下,如果女方在没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带走孩子,其行为显然违背了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抚养安排,本质上属于因民事纠纷而引发的争议行为。 当男方选择报警后,警察会第一时间介入了解具体情况。 他们会分别与双方进行深入沟通,倾听双方的想法和诉求。 在这个过程中,警察会尽力对双方进行劝解和协调,以和平、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 通常,警察会明确要求女方将孩子送回,恢复到原本法律规定的抚养状态。 二、后续解决途径 倘若经过警察的劝解后,女方仍然不愿意配合,坚持不送回孩子,这种情况下,警察一般不会采取强制干涉的手段。 因为这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民事法律关系,需要通过合法的司法程序来解决。 此时,警察会告知男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接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然后,法院会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来确保抚养权的正确行使,切实保障男方的合法权益。 例如,法院可能会对女方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或者给予训诫,责令其尽快送回孩子等。 通过这些措施,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朱,但小丽在无抚养权情况下带走孩子。小朱报警,警察介入劝解,要求小丽送回孩子,争议点在于小丽是否应按要求送回孩子。后小丽经劝解仍不送回,小朱欲申请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 1、小丽无抚养权带走孩子,违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抚养安排,其行为存在民事纠纷争议性,警察介入了解情况并劝解协调,要求其送回孩子是合理的。 2、小丽经劝解仍不配合,警察因涉及复杂民事关系不强制干涉是正确的,小朱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审查并采取措施保障小朱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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