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不到8周岁判给谁抚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对于不到8周岁孩子抚养权的判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哺乳期内子女抚养权判定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与孩子之间存在着天然的亲密联系,母亲的照顾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育。 例如,母亲能够更及时地满足孩子在饮食、情感等方面的需求。 然而,若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肺结核、艾滋病等,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这种情况下,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二、哺乳期后子女抚养权判定 1.协商优先:哺乳期后,父母双方可先进行协商,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协商过程中,双方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利益和需求。 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进行判决。 2.法院判决考量因素:法院在判决时,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 比如,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同等条件下,这一方可予优先考虑。 此外,若子女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这也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始终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来确定抚养权的最终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孩子不到8周岁且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肺结核。哺乳期后,双方就抚养权协商不成诉至法院,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孩子一直随小李生活。争议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应归谁。 案情分析: 1、哺乳期内,通常子女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肺结核,可能威胁孩子健康,所以哺乳期内孩子可随父方小李生活。 2、哺乳期后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虽小朱已做绝育手术,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但孩子一直随小李生活,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明显不利,综合看,法院可能判抚养权归小李。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