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判定母亲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定母亲是否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可参考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一、物质供给方面 母亲作为孩子的抚养人,有责任为孩子提供生活、教育、医疗等必要费用,以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 若母亲长期不履行这一责任,例如,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母亲却长期拖欠学费,导致孩子面临失学的风险;孩子生病需要治疗时,母亲不支付医疗费,使孩子的病情可能延误;甚至不能提供足够的食物,让孩子时常忍饥挨饿,或者没有为孩子提供稳定、安全的居住条件,这些都表明母亲在物质供给上没有尽到抚养义务。 二、生活照料方面 孩子在年幼时尤其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如果母亲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不管不顾,比如不按时为孩子准备饭菜、不关心孩子的睡眠情况,对孩子的身心健康缺乏关注,在孩子生病、受伤等急需照顾的关键时刻总是缺席,无法给予孩子应有的照顾和护,这无疑是未尽到抚养义务的表现。 三、情感关怀方面 孩子的成长不仅需要物质和生活上的照顾,更需要情感上的关怀。 若母亲长期忽视孩子的情感需求,很少主动与孩子沟通交流,很少给予孩子关爱和陪伴,对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挫折不闻不问,这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伤害,也是未尽抚养义务的体现。 在司法实践中,判定母亲未尽抚养义务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且要有如证人证言、费用票据、聊天记录等证据支持。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母子关系。小朱到上学年龄,小李长期拖欠学费;小朱生病时,小李不付医疗费;生活中,小李不按时做饭、不关心小朱睡眠;情感上,小李很少与小朱交流,小朱遇到挫折小李也不闻不问,小朱认为小李未尽抚养义务。 案情分析: 1、物质供给方面,小李拖欠学费、不付医疗费等行为,未能保障小朱基本生活,在物质供给上未尽抚养义务。 2、生活照料方面,小李对小朱日常生活不管不顾,在小朱生病等关键时刻缺席,未履行生活照料的抚养责任。 3、情感关怀方面,小李长期忽视小朱情感需求,很少交流陪伴,对其困惑挫折不闻不问,伤害小朱心理健康,未尽抚养义务。且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并有证据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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