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夫家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遭遇夫家不让看孩子这种情况,可参考以下办法来解决:
一、协商解决 这是最为优先的选择。 在与夫家协商时,要心平气和地和他们沟通。 要清楚表明,自己探望孩子是有法律依据的正当权利,而且强调自己对孩子的爱和关心从未减少。 比如,可以和夫家详细说说孩子成长过程中自己的牵挂,回忆一些和孩子共同的美好回忆,让他们理解自己探望孩子的迫切心情。 同时,双方可以一起商量,根据各自的生活安排,确定一个合理的探望时间,像是每周固定的某几天、节假日如何安排等,以及合适的探望方式,比如是上门探望还是在约定地点交接等。 二、申请调解 若协商没能达成一致,就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等申请调解。 这些第三方机构通常比较了解双方的情况,能从客观公正的角度出发,介入协调。 他们会倾听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分析矛盾点,努力促使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探望协议。 三、寻求法律帮助 要是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就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如孩子的意愿、双方的生活状况等,依法判决探望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若夫家依旧不配合,当事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小李及其家人不让小朱看孩子。小朱先尝试协商,强调探望权且回忆与孩子美好时光,但小李家拒绝协商确定探望时间和方式。小朱申请调解也无果,争议点在于小李家始终阻碍小朱探望孩子。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协商时应清晰表明自身权利及对孩子的关爱,争取对方理解,确定合理探望安排,但小李家不配合导致协商失败。 2、申请调解是合理途径,第三方机构本应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然而此次调解未能解决问题。 3、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量判决探望方式和时间,若小李家仍不配合,小朱可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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