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权变更管辖权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抚养权变更管辖权问题,需要我们清晰了解相关要点,以便在遇到此类情况时能正确应对。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抚养权变更管辖权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的住所地,一般指的是户籍所在地,也就是公民在户籍登记机关登记的住址。 然而,当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就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需注意,住院就医的地方不被视为经常居住地。 二、特殊情况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管辖权会有所不同。 比如,当因监护权纠纷提起诉讼,且监护权的变更等情况涉及对被监护人权益的重大影响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被监护人的权益。 三、协议变更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变更抚养权,这种情况下一般不需要通过法院诉讼。 但如果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时,仍需遵循上述管辖权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变更程序的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小李。后小朱想变更抚养权,小李户籍在A地,但在B地连续居住超一年且非就医居住。小朱不确定应向A地还是B地法院起诉,且若协商不成提起诉讼,对管辖权存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原告就被告”一般原则,小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因小李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应以经常居住地为准,所以B地法院有管辖权。 2、若涉及监护权纠纷且对孩子权益有重大影响,可能由孩子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小朱与小李协商不成需诉讼变更抚养权,应按管辖权规定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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