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男方不管小孩法院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是否离婚时,需要全面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审慎考量,男方不管小孩这一情况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情节,不能单一地以此来决定离婚与否。
下面为你具体分析: 1.感情破裂的判断依据: 法院在判决离婚时,核心在于判断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已经真正破裂。 男方不管小孩的行为,从某种程度来说,体现了他对家庭责任的漠视。 比如,长期对孩子的生活、教育等方面不闻不问,不提供经济支持,也不参与孩子的成长过程。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一个旁证,但显然不能仅仅凭借这一点就断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因为感情是复杂多面的,还可能存在其他影响因素。 2.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多种情形,是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 而男方不管小孩的行为,如果严重到达到遗弃家庭成员的程度,例如将孩子独自扔在家中,长时间不照顾且不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那么这种情况就可被视为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 3.其他综合考虑因素: 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婚姻基础,比如是自由恋爱还是相亲结合;婚后的感情状况,是否经常争吵或冷战;离婚的具体原因;夫妻当前的关系现状以及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性等。 只有当男方不管小孩的行为经过调解后依然没有任何改善,并且结合其他各种因素,能够明确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时,法院才会最终判决离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育有一子,小朱长期不管小孩,不提供经济支持也不参与孩子成长。小丽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争议点在于能否仅因小朱不管小孩就判定离婚。 案情分析: 1、感情破裂判断方面,小朱不管小孩体现对家庭责任漠视,但不能仅据此认定夫妻感情破裂,感情复杂多面,还可能有其他影响因素。 2、从法律规定看,依据《民法典》,男方不管小孩若达到遗弃家庭成员程度,如长时间不照顾孩子且不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可视为感情破裂情形之一。 3、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关系现状及和好可能性等,若小朱行为经调解无改善且结合其他因素能认定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判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