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一直看不到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在离婚后,一方出现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的情况,可参考以下方式来妥善解决:
1.协商解决: 这是解决问题的首要途径。 当遇到探视受阻的情况时,应主动且平和地与对方展开沟通。 要清楚表明自己作为孩子父母,拥有探视孩子的合法权利,同时诚恳地说出自己对孩子的思念以及探视孩子的迫切需求。 比如,可以和对方一起探讨如何安排探视时间,是每周固定的某几天,还是节假日轮流探视等,争取协商出一个让双方都满意且切实可行的探视方案。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若经过多次协商,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强制执行并非是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约束。 法院通常会对拒绝配合探视的一方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比如罚款或者拘留等,以此来督促其履行协助另一方探视孩子的义务,保障探视权的正常行使。 3.变更抚养权: 对方长期故意阻碍探视,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亲子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也造成了极大的伤害,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通过法律的途径,尽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从而保障自己能够正常地与孩子相处,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和照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小李多次阻止小朱探视孩子,双方就探视问题产生争议。小朱先尝试与小李协商安排探视时间,但小李不予配合。之后小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小李仍不配合,长期故意阻碍小朱探视孩子,小朱最终考虑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案情分析: 1、小朱与小李协商时,小李拒绝配合,这侵害了小朱的探视权,小朱作为孩子父母,依法享有探视孩子的权利。 2、小朱申请强制执行是合理合法的,法院应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督促小李履行协助探视义务。 3、小李长期阻碍探视,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小朱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争取抚养权以保障与孩子相处是正当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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