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18岁孩子怎么判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对于已经18岁的孩子,通常不会涉及抚养权判决的相关问题,具体原因如下:
一、基于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属于成年人。 这意味着他们在法律层面上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体而言,他们能够独立地进行各类民事活动,这种法律上的认定,是基于18岁的孩子在生理和心理上通常已经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阶段,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负责。 二、孩子可自行决定 18岁的孩子在法律赋予的权利下,完全有能力对自己的生活、学业等重要方面作出自主的决定。 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居住的地方,规划未来的学习和职业方向。 所以,当父母离婚时,法院无需介入来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因为孩子自身就有能力决定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或者独立生活。 三、特殊情况的考量 当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例如,有的18岁孩子由于某些原因,如精神障碍等,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会被依法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此时,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全面综合地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以及抚养意愿等多方面因素,始终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确定监护权的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的孩子小静已18岁。小朱主张法院判定小静抚养权归属,小李则认为无需法院介入。双方就此产生争议,且小静有轻度精神障碍,能否自主决定生活也成争议点。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上公民为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小静若精神正常,能对自身生活等作出自主决定,法院无需判定抚养权。 2、但小静有轻度精神障碍,若被依法认定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会综合父母抚养能力,如经济状况、生活环境及抚养意愿等,遵循最有利于小静成长原则确定监护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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