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一直在娘家,婆家有权利要回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婆家是否有权要回在娘家的孩子,这需要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分析判断:
一、抚养权归属明确的情况 当夫妻双方通过离婚协议或者经过法院的判决等正规方式,清晰明确地确定了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时,情况会有所不同。 如果抚养权归男方或者男方家庭,例如孩子是由男方直接抚养。 在这种情况下,当出现符合法定情形时,男方或者其家庭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利。 再如,当出现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且达到了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法定事由时,男方及其家庭也可以依法要求变更抚养权,进而要回孩子。 若抚养权归女方,那么在一般情况下,女方是有权自主决定孩子的居住以及其他生活安排的,婆家通常不能随意要回孩子。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情况 在夫妻婚姻关系仍然存续的阶段,夫妻双方对于孩子都平等地享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同时也都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此时,婆家单独想要要回孩子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必须要与女方进行友好协商,共同探讨关于孩子的抚养安排等问题,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共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育有一女小静。后两人离婚,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小李。但小朱及其婆家时常探视小静时遭小李不合理阻拦,小朱婆家便想直接要回小静,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胡和小丽婚姻存续期间,小丽带孩子回娘家居住,小胡婆家未经协商想接孩子回去,引发矛盾。 案情分析: 1、在小朱和小李离婚案中,抚养权归小李,小朱及其婆家若遇探视受阻,应通过法律程序维护探视权益,而非直接要回孩子。只有出现法定变更抚养权事由时,才可依法要求变更。 2、小胡和小丽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孩子抚养教育权利义务平等,婆家单独要回孩子缺乏法律依据,应与小丽友好协商,共同探讨孩子抚养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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