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一般孩子判给谁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判定是个关键问题,需结合具体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哺乳期内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通常情况下,哺乳期内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母亲能为孩子提供更贴心的照料和哺育。 然而,若母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2.2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对于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其中包括经济状况,例如双方的收入是否稳定、收入水平高低等;教育程度,看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引导;居住环境,若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这一方可予优先考虑。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他们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所以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4.其他特殊情况的抚养权归属: 父母双方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且这种方式有利于孩子成长,可予准许。 法院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裁判。 总之,法院始终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原则来确定抚养权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孩子尚在哺乳期,小朱患有久治不愈的肺结核,小朱主张自己能照顾孩子,小李则认为小朱患病不利于孩子健康,要求孩子归自己抚养。此外,双方对孩子8周岁后抚养权安排也存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哺乳期内抚养权,一般随母方生活,但小朱患肺结核这一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可能威胁孩子健康,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角度,孩子宜随父方小李生活。 2、孩子8周岁后,因其有一定认知判断能力,抚养权归属应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法院会结合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作出裁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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