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外生子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若有婚外生子的情况,可能要承担以下这些法律责任:
其一,在子女抚养方面,男方必须对该子女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义务。 从子女出生开始,一直到子女成年能够独立生活为止,男方都需要定期支付抚养费。 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父母对子女应尽的责任,不会因为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消失。 不管男方是否还与原配夫妻关系存续,都不能免除他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责任。 其二,倘若男方的婚外生子行为涉及到重婚。 重婚就是指男方已经有配偶,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依然与之结婚的行为。 这种情况下,男方就可能构成重婚罪,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重婚是严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会对家庭和社会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其三,在财产分割方面,如果女方因为男方的婚外生子行为而遭受了精神损害,那么在离婚时,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 不过,这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如果证据不足,可能就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总之,男方的婚外生子行为会引发诸多方面的法律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必须依据具体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依法进行处理,以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与小丽婚姻存续期间,与小静婚外生子。小丽得知后要求离婚,争议点在于小朱对非婚生子的抚养责任、是否构成重婚罪以及小丽能否获精神损害赔偿。 案情分析: 1、在子女抚养方面,小朱对非婚生子负有抚养义务,需从孩子出生到其成年独立生活定期支付抚养费,此责任不因婚姻状态改变而消失。 2、若小朱的行为构成重婚,即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等情形,那他可能构成重婚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3、财产分割时,若小丽能提供充足证据证明小朱的行为给她造成严重精神伤害,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否则可能无法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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