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离婚孩子不到一周岁该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当夫妻离婚时,若孩子还不到一周岁,通常情况下孩子会判给母亲。
这一判决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生理需求方面 一周岁以内的婴儿正处在哺乳期,这个阶段的孩子对母亲有着极强的生理依赖。 母亲的乳汁是孩子最天然、最健康的食物来源,能为孩子提供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物质。 而且,母亲在长期的哺育过程中,能更敏锐地感知孩子的需求, 二、法律倾向方面 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体现了法律对哺乳期内孩子特殊生理和心理需求的重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 例如,若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像艾滋病、严重的肺结核等,或者患有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可能会受到不良影响;又或者母亲虽有抚养条件,但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明确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 总之,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始终将保障孩子的最大利益放在首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感情破裂欲离婚,此时孩子不到一周岁。小朱主张孩子抚养权,认为自己能照顾好孩子;小李则认为按法律规定孩子应判给自己。争议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归谁。 案情分析: 1、从生理需求看,一周岁内孩子处于哺乳期,对母亲生理依赖强,母亲乳汁能提供营养,且能更敏锐感知孩子需求,小李作为母亲悉心照料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 2、从法律倾向看,《民法典》规定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体现对哺乳期孩子需求的重视,一般情况下孩子应判给小李。但如果小李有久治不愈传染性疾病等特殊情况,孩子可能判给小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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