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童抚养最低年龄多大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儿童抚养主要指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所承担的抚养义务,这是基于法律规定和亲情伦理的重要责任。
1.一般规定详述: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到子女年满18周岁结束。 18周岁在法律层面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界限。 达到这个年龄后,子女在大多数情形下,能够独立参与各类民事活动,像签订合同、进行经济交易等,并且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此时,他们在心理和生理上相对成熟,具备了独立生活的基本能力,所以父母的抚养义务一般就此终止。 2.特殊情况分析: 当子女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时,如果其以自身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且该收入能够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因为这种情况下,子女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独立能力。 不过,对于一些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履行抚养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女儿小静年满18周岁,但仍在就读高中。小朱认为小静已成年,自己无需再支付抚养费;小丽则认为小静还在求学,小朱应继续支付。此外,儿子小胡17岁,以自己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小朱想停止给付抚养费,小丽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小静的抚养费问题,虽然小静年满18周岁,但她尚在校接受高中教育,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按照法律规定,小朱仍需履行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 2、对于小胡,其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且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这种情况下,小朱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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