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两个女儿一般怎么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涉及两个女儿抚养权的判定,通常会遵循以下原则:
一、年龄因素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这是因为在这个阶段,子女通常更需要母亲的悉心照料。 母亲能给予孩子在生活和情感上更细致的关怀,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例如,一方的工作时间较为规律,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另一方工作经常出差,难以保证陪伴孩子的时间,那么前者可能更具优势。 3.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此时的孩子已有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法院会认真听取她们的想法,了解她们对生活环境、与父母相处等方面的感受。 二、抚养能力和条件 法院会全面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 三、子女意愿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女儿,其真实意愿在抚养权判定中至关重要。 法院会通过合适的方式,充分听取她们的意见,以此确定她们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两个女儿的抚养权产生争议。大女儿已满八周岁,小女儿不满两周岁。小朱经济收入稳定但工作常出差,小李收入一般但工作时间规律。大女儿表示想跟小李生活,小朱却认为自己条件更好应获得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对于小女儿,不满两周岁,一般应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形。 2、大女儿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她表示想跟小李生活,法院大概率会考虑其意愿。 3、从抚养能力和条件看,小朱虽收入稳定但出差多,陪伴孩子时间少;小李工作规律,更利于陪伴孩子,综合考虑小李更具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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