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小孩法院会怎么判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两个小孩的离婚抚养权判决这件事,通常会从多个方面去综合考量。
首先,如果双方能够就抚养权的归属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会按照双方的意愿来进行判决。 这是比较简单直接的一种情况。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一般就会依据一些具体的因素来判定。 就子女方面而言,年龄和性别是重要的考量因素。 比如处于哺乳期的子女,通常会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为母亲在这一时期能更好地满足孩子的需求。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也会随母方生活,这是基于孩子在这个阶段对母亲的依赖较强。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时,会有一些特殊情况优先考虑。 比如说,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意味着其在生育方面的能力受限,可能会在抚养权的判定中更有优势;还有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情况,这体现了要为孩子创造稳定的生活环境的重要性。 但需要强调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仍然需要结合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育有两个小孩,后二人决定离婚,双方就孩子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做了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应该获得抚养权;小李则认为孩子一直随自己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自己更应获得抚养权。 案情分析: 1、小朱做绝育手术丧失生育能力是在抚养权判定中的一个有利因素。 2、孩子随小李生活较长,改变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也是法院考量的重要方面,法院需综合这两个因素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来判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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