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小孩都超过八周岁离婚后判给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明确规定,当涉及到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时,必须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在法院进行判决的过程中,孩子的意愿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与此同时,法院也会全面地综合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的因素。 假如有一个孩子十分明确地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并且这一方具备足够的抚养能力和良好的抚养条件,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将孩子判归该方进行抚养。 然而,如果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条件相差并不是特别大,孩子的意愿也没有特别倾向于某一方,此时法院就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的判断。 通过这样的方式,旨在确保孩子的利益能够达到最大化。 总之,对于八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主要就是看孩子的意愿以及父母双方的实际情况。 这体现了法律在处理此类问题时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既尊重了孩子的意愿,又充分考虑了父母双方的实际状况,以保障孩子能够在最适合他们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争夺八周岁女儿小丽的抚养权。小丽表示想跟妈妈小朱生活,小朱有稳定收入和住所。小李也有一定抚养能力,认为自己能给小丽更好教育资源,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丽已八周岁,其明确表示愿随小朱生活,按照法律规定,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2、小朱具备抚养能力和条件,从孩子意愿及小朱自身情况看,法院将小丽判归小朱抚养的可能性较大。 3、若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差距不大且小丽意愿不明确,法院会综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保障小丽利益最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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