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有两个孩子女方一个都不要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判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主要会考量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双方的经济状况,这包括各自的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往往在抚养孩子方面更具优势。 其二,抚养能力,比如照顾孩子的时间、精力以及相关的育儿经验等。 其三,孩子的意愿也会被充分考虑,年龄稍大些的孩子的意愿会对判决产生一定影响。 倘若女方坚决表示一个孩子都不想要,而男方具备抚养两个孩子的能力,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两个孩子都归男方抚养。 然而,要是男方的经济条件比较差,难以独自承担起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用,或者男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不良的生活习惯、性格暴躁等,这种情况下,法院也有可能会判决一方抚养一个孩子,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孩子的身心健康以及合法权益,让孩子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另外,即便女方主动表示不要孩子,她依然有依法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她对孩子应尽的抚养责任,不能因为她不要孩子就免除这一义务。 总之,法院会全面、综合地考虑各种因素,然后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就两个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小朱(女方)坚决表示一个孩子都不想要,小李(男方)有抚养能力但经济条件较差,且存在不良生活习惯。争议点在于孩子抚养权究竟该如何分配。 案情分析: 1、从经济状况看,小李经济条件差,可能难以独自承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用,这对孩子成长不利,所以不太适合两个孩子都由其抚养。 2、从抚养能力看,小李存在不良生活习惯,可能影响照顾孩子,从保障孩子身心健康角度,一方抚养一个更为合适。 3、即便小朱表示不要孩子,她也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是法定责任不能免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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