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有两个小孩怎么分配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关于两个小孩的抚养权分配,通常有以下这些原则:
首先,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会随母方生活。 不过,要是母方出现以下情形,就可能随父方生活。 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这种情况下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所以就可能由父方抚养。 还有母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那父方也有机会获得抚养权。 另外,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也会考虑父方抚养。 其次,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时,若一方有下列情形,就可予以优先考虑。 其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能体现其在抚养方面的特殊性。 其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那从孩子成长角度出发,就可能优先考虑这一方。 其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这在子女数量对比上有优势。 其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同时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这样也会倾向于这一方。 再者,当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充分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毕竟孩子的想法也很重要。 总之,具体的抚养权分配不能一概而论,还需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像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以确保孩子能在最有利于他们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育有两个孩子,大的11岁,小的1岁。小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小朱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小李不同意,双方就抚养权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1岁的小孩,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小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这种情况下小孩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所以1岁小孩抚养权可能判给小朱。 2、对于11岁的小孩,父母双方发生争执时,应充分考虑该子女的意见。此外,小李患有疾病,从有利于孩子成长角度,也可能倾向于将抚养权判给小朱。 3、具体的抚养权分配还需综合考虑双方经济能力、居住环境等因素,以保障孩子在最有利环境中成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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