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的抚养费如何给对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院判决的抚养费给付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情况需依据实际判决内容来执行:
1.定期给付: 这种方式在抚养费给付中较为常见。 一般会以月、季或者年作为给付周期。 例如按月给付时,通常会确定每月的某个固定日期,给付方需要在这个日期将抚养费支付给对方。 这样的安排对于双方来说都比较方便,受抚养方可以较为稳定地获得生活所需费用,合理规划生活开支;给付方也能根据自身收入情况,有计划地安排财务支出,确保抚养费的按时支付。 2.一次性给付: 当给付方具备足够的经济能力,并且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或者得到法院判决的认可,就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部抚养费。 比如,给付方突然获得了一笔数额较大的财产,如遗产继承、拆迁补偿等,使其有能力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这种方式能够减少后续的支付麻烦,让双方在经济上有更明确的安排。 3.以物折抵: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给付方确实没有现金支付能力,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采用实物来折抵抚养费。 常见的实物包括房产、车辆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 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实物进行价值评估,确定其与应支付抚养费金额相当,从而完成抚养费的给付。 在进行抚养费给付时,建议通过银行转账等有记录的方式进行操作,并妥善保留好支付凭证,以便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中,作为有效的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就孩子抚养费给付方式产生争议。小朱主张小李一次性给付,因其得知小李获一笔拆迁补偿款有支付能力;小李则想定期按月给付,认为这样安排财务更便利,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关于定期给付,小李主张按月给付有一定合理性,能让其按收入情况计划财务支出,也能让孩子稳定获得生活费用。但小朱考虑到小李有一次性支付能力,不认可该方式。 2、对于一次性给付,小朱因小李获得拆迁补偿款主张此方式,可减少后续麻烦。但小李可能出于自身财务规划考虑不想一次性支付。 3、以物折抵在此案中未涉及,双方争议主要集中在定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方式的选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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