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的有精神病女的能离婚吗孩子跟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男方若患有精神病,女方具备离婚的权利。
按照法律要求,夫妻当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时,必须在结婚登记之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倘若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则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在离婚诉讼这一情形中,通常情况下,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状况以及孩子的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来对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作出判决。 假如男方的精神病病情处于较轻的程度,同时他具备抚养孩子的能力,并且孩子跟随他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那么孩子就有可能被判给男方。 然而,倘若男方的精神病病情较为严重,已经无法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一般来说,孩子会被判给女方。 这是因为孩子需要一个能够给予其稳定生活和良好成长环境的抚养者,而在这种情况下,女方更能满足孩子的这一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男)和小李(女)结婚。小朱患有精神病但婚前未告知小李。后小李知晓欲离婚并争夺孩子抚养权,小朱认为自己病情轻能抚养孩子。双方就孩子抚养权归属产生争议,小李认为小朱病情影响孩子成长,自己更适合抚养。 案情分析: 1、小朱婚前隐瞒患有精神病,小李有权申请撤销婚姻。 2、对于孩子抚养权,若小朱病情较轻且有抚养能力,孩子跟随他成长更有利则可判给他;若病情严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孩子一般会判给小李。法院会综合多方因素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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