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孩子离婚的抚养费一般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之下,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确定有着明确的依据。
首先,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这是确定抚养费的基础,需满足孩子在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其次,父母的负担能力也很关键,不能让支付抚养费的一方因负担过重而影响自身生活。 同时,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一个重要因素,要符合当地的经济状况。 一般来说,抚养费通常为父或母月总收入的20%-30%。 倘若没有固定收入,那就依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来参照上述比例进行确定。 如果要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以具体例子来看,假如父或母的月总收入是5000元,按照规定,抚养费一般就在1000元到1500元这个范围之内。 要是父或母没有固定收入,可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比如同行业平均月收入为4000元,在负担两个孩子抚养费时,通常每月不会超过2000元。 不过,具体的数额到底是多少,还需要综合各种实际情况来进行准确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育有一子。小朱月收入5000元,小李无固定收入。在确定孩子抚养费数额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自己月收入的20%即1000元支付,小李觉得应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且孩子实际需求较大,自己负担能力弱,应提高抚养费。 案情分析: 1、抚养费数额确定需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 2、小朱有固定收入,按规定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但孩子实际需求与小李负担能力也需考量。 3、小李无固定收入,需参照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养费,若符合提高比例情形,可适当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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