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期间爸爸不让孩子见妈妈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这段特殊时期,爸爸绝不能毫无缘由地阻拦孩子去见妈妈。
《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当离婚之后,那些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拥有探望子女的法定权利,而另一方则有义务给予协助。 倘若爸爸采取了不让孩子见妈妈的行为,妈妈首先应当心平气和地与爸爸展开友好的沟通。 要让爸爸清楚地认识到他这种行为的违法性质,以及对孩子心灵所造成的巨大伤害。 如果经过沟通,爸爸依然坚持不让孩子见妈妈,那么妈妈就可以果断地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妈妈要坚定地要求行使自己孩子的探望权,并且期望能够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院会依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公正的判决,强制要求爸爸履行协助孩子去见妈妈的义务。 同时,对于那些违反法院判决的行为,法院也会采取相应的制裁措施,以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总之,妈妈必须要积极主动地去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确保孩子能够与父母双方都保持正常的亲子关系,让孩子在温暖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朱抚养。小胡(孩子妈妈)去探望孩子时,小朱毫无缘由阻拦。小胡与小朱沟通,但小朱仍不让见孩子。小胡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希望法院判决小朱履行协助义务。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小朱阻拦小胡探望孩子涉嫌违法。 2、小胡在沟通无果后起诉是正确的,法院应依据实际情况判决小朱协助小胡探望孩子,若小朱违反判决,将受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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