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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可以再争取抚养权么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情况有可能会出现变化。
比如说,原本由某一方抚养子女,但后来发现对方的抚养方式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可以再次争取子女抚养权的。
《民法典》明确规定,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并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失。
即便离婚了,子女无论是由父亲直接抚养,还是由母亲直接抚养,他们依然是父母双方共同的子女。
如果一方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只要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就应该得到支持:
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那一方,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身体伤残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了;
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一方,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又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这种状态,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三是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了,他们自己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并且另一方也有抚养子女的能力;
四是存在其他正当的理由需要进行变更。
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方式可以是通过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发现小李经常打骂孩子,他认为这种抚养方式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小朱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小李不同意,于是小朱打算起诉。

案情分析:

1、小李经常打骂孩子可能属于未尽抚养义务或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符合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2、小朱如果起诉,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定。若小朱能证明小李的行为确实对孩子不利,且自己有抚养能力,法院可能支持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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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6: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