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患病医疗费用如何承担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孩子一旦患病,其医疗费用通常是由父母双方共同来承担的。
倘若在离婚的时候,已经明确约定了由其中一方承担全部的医疗费用,那么这种约定在法律层面是具备效力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就可以免除其法定的抚养义务。 要是承担医疗费用的那一方确实没有能力去承担了,那么另一方就依然需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要是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做出任何约定,或者约定得并不清晰,一般就会按照以下这些原则来进行处理:以孩子实际的医疗需求作为根本依据,然后由父母根据各自的经济能力,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共同分担这笔费用。 通常情况下,经济能力比较强的那一方,就应该承担相对较多的医疗费用。 假如其中一方拒绝承担或者是没有能力承担孩子的医疗费用,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其抚养义务,并且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在诉讼的整个过程当中,法院会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等各种因素,然后作出一个公平合理的判决。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后,孩子生病。他们离婚时约定孩子医疗费用由小朱全部承担。但小朱失业,无力承担费用,小丽拒绝分担。小朱认为小丽应按法定抚养义务分担,小丽以约定为由拒绝,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然他们有约定由小朱承担全部费用,但小朱无能力承担时,小丽不能免除法定抚养义务。 2、由于小朱已无能力承担,小丽应根据孩子实际医疗需求并结合自身经济能力分担费用。 3、若小丽仍拒绝,小朱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综合考量双方经济状况和孩子需求作出公平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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