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两个孩子男方一个都不给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①当离婚后,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是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 而当子女已满两周岁时,倘若父母双方在抚养问题上无法达成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就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秉持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作出判决。 并且,当子女已满八周岁,就应当尊重其自身的真实意愿。 ②倘若男方拒绝履行抚养孩子的责任,女方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男方承担起抚养的义务。 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全面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水平、财产状况等;还有抚养能力,比如是否具备照顾孩子的时间、精力和经验等;以及孩子的意愿,充分尊重孩子对于抚养人的选择倾向等诸多因素,从而作出公正的判决。 ③与此同时,女方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促使男方切实履行抚养义务,按时支付抚养费等。 ④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中,女方需要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像男方的经济状况,详细了解其每月的收入、有无其他稳定的经济来源等;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单位、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稳定性等,以此来有力地证明自己在抚养孩子方面更具优势,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他们的孩子不满两周岁。小朱作为男方拒绝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小朱表示自己工作繁忙没有精力抚养,小李则认为孩子不满两周岁应由自己抚养且小朱应支付抚养费,小朱不同意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小李准备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不满两周岁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首要原则,小朱拒绝承担抚养责任于法无据。 2、法院判决会考虑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因素。小李积极收集小朱经济、工作情况等证据,有助于在诉讼中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具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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