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五年可以起诉要回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经过五年的时间,通常情况下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拿回子女的抚养权。
在实践中,如果对方存在一些不利于子女成长的状况,比如对子女进行虐待、遗弃等行为,又或者其抚养子女的能力明显降低等,那么法院很有可能会同意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然而,这就需要起诉方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实对方确实存在上述这些不利子女的情形,并且要让法院相信变更抚养权确实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 同时,不能忽视子女自身的意愿,当子女年龄达到八周岁及以上时,法院会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想法。 在起诉的过程中,起诉方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相关的证据等材料。 这些证据可以是对方虐待、遗弃子女的具体事例,也可以是对方抚养能力下降的相关证明等。 总之,离婚五年后再起诉要回抚养权是存在一定可能性的,但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条件,并且要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这样才能增加胜诉的几率,从而让子女能够在更有利于他们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五年了,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认为小李经常打骂孩子属于虐待行为,而且小李现在经济状况不佳,抚养能力明显降低,于是小朱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小李则辩称自己只是正常教育孩子,经济状况也能满足孩子基本需求。同时,他们的孩子小胡已满8岁,小胡表示更愿意跟爸爸小朱生活。 案情分析: 1、小朱起诉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在于他认为小李存在虐待孩子和抚养能力降低的情况,如果他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这些情况,在这方面会对他有利。 2、小胡已满8岁,他的意愿是愿意跟小朱生活,法院会充分尊重,这也是小朱争取抚养权的一个积极因素。 3、小李的辩解若成立,将对小朱的诉求形成阻碍,小朱必须有更有力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诉求才能增加胜诉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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