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结婚了抚养费还需要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女方步入婚姻殿堂后,在通常情形下,是有可能需要承担抚养费的。
抚养费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确保子女在生活以及教育等方面的需求能够得到满足。 倘若女方婚后具备充足的经济实力,并且其新的婚姻状态并没有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履行造成任何影响,那么她就应当依照之前所达成的约定或者依据法律规定来支付抚养费。 比如,她可能有一份稳定且收入可观的工作,能够轻松地负担起子女的生活费用等。 但是,要是女方婚后的经济状况出现了重大的改变,使得她无法再继续承担原本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此时她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共同探讨变更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或者支付方式。 比如,可以适当降低抚养费的金额,或者调整支付的时间间隔等。 假如双方无法在这方面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对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据女方的实际情况来对抚养费进行调整。 这并不是说女方结婚了就可以免除抚养子女的责任,关键在于她是否有能力去履行抚养义务。 只有在确实无法承担的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育有一女,后二人离婚,小朱承担抚养费。之后小朱与小胡结婚,小朱经济状况良好时按约定支付抚养费。但后来小朱与小胡投资失败,经济状况严重恶化,无法按原约定支付抚养费。小朱与小李协商变更抚养费无果,小李欲起诉小朱。 案情分析: 1、小朱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正常情况下应按约定支付抚养费。 2、小朱经济状况重大改变时,有权利提出协商变更抚养费,若协商不成,小李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根据小朱实际情况调整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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