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权可以双方拥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时,抚养权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即双方可以共同拥有。
这种情形被称作“共同抚养权”。 2.在法律层面,只要是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父母双方就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决定轮流抚养子女,此规定是允许的。 比如,具体可以约定子女在周一到周三这段时间跟父亲一起生活,而从周四到周日则由母亲来照顾。 这样的安排,一方面能让子女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中逐步成长,让他们感受到来自双亲的温暖与呵护; 另一方面,也能避免因单纯将抚养权归属某一方而可能给子女带来的诸如情感缺失、生活环境突变等一系列心理影响。 3.然而,要切实保障共同抚养权的有效行使,就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与紧密的配合。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子女的生活始终处于稳定状态,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倘若在抚养过程中,双方出现了意见分歧,那么可以先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协商无果,还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寻求妥善的处理方式,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生活秩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想采用共同抚养权的方式抚养孩子。双方约定孩子周一到周三跟小朱生活,周四到周日跟小李生活。但在履行过程中,小胡(小朱的新伴侣)提出这样的安排不方便小朱的新家庭生活,小朱想更改约定,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约定共同抚养权是合法的,这种方式有利于孩子成长。 2、小朱受新伴侣影响想更改约定,在小李不同意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解决争议,重点是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稳定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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