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连续行为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吞罪行能够呈现出连续性的特征。
侵吞罪是指自然人以未经合法授权为前提,擅自将第三方托管的财务资源或丢失的物品,抑或是掩埋的物品私自据为己有,并且在价值方面达到特定规模,即使对方提出归还要求也依然无视者。 在某些比较特殊的情形中,倘若行为人持续不断地恶意侵占他人财产,且其每一次行为都完全满足了侵吞罪的所有构成要素,那么我们便可将这些行为视为连续性的侵吞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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