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有个小孩三岁多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离婚时涉及三岁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时,通常会从多方面进行考量。
2.首先,当父母双方的条件大致相当时,由于孩子在三岁多这个阶段,往往对母亲有着较强的依赖感,所以一般会倾向于让孩子跟随母亲生活。 然而,倘若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像是患有严重疾病,这会直接影响到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健康; 或者有虐待等不良行为,会对孩子的心理和身体造成伤害,那么父亲就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 3.对于父亲来说,要想获得抚养权,就必须证明自己在抚养条件方面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例如,要有稳定的收入,这样才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保障; 要有良好的居住环境,让孩子有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空间。 4.同时,法院也会充分尊重孩子的意愿。 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某一方生活,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会将这一意愿纳入考虑范围。 5.总之,离婚时三岁多小孩的抚养权归属判决并非简单地依据某一方面因素,而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定,以确保孩子能够在最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他们三岁多的孩子抚养权成为争议焦点。小朱为母亲,小李为父亲。小朱认为孩子小依赖母亲应归自己。小李则称小朱有不良嗜好不利于孩子成长,自己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环境,更适合抚养孩子,且孩子表示愿意跟自己,双方争执不下。 案情分析: 1、三岁多孩子在父母条件相当情况下通常倾向母亲抚养,但母亲存在不良情况时父亲更有机会。小朱若真有不良嗜好,对其争取抚养权不利。 2、小李有稳定收入和良好居住环境,这是有利于他获得抚养权的因素。 3、孩子表示愿意跟小李生活,法院会考虑这一意愿,这也对小李争取抚养权有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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