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离婚之后,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主要依据父母的收入等状况来进行确定。
2.通常情况下,是按照不直接抚养孩子那一方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来进行支付。 倘若要负担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比例还可以适当提升,不过一般绝对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在具体确定数额的时候,需要综合考量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子女实际的需求等各种因素。 3.父母双方也可以通过协商来决定抚养费的数额以及支付的方式。 要是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依照实际的情况作出相应的判决,并且抚养费还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来进行变更。 比如说,当子女出现患病、上学等重大支出增加的情况时,就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 4.总之,在处理离婚后的孩子抚养费问题时,一定要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确保孩子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中成长。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育有两个孩子。小朱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收入8000元。双方就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20%支付,小李觉得孩子需求多,当地生活水平高,应提高比例。协商不成,小李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不直接抚养方按收入比例支付抚养费。小朱月收入8000元,正常20-30%为1600-2400元。 2、但考虑到是两个孩子且需综合当地生活水平和孩子实际需求,法院可能适当提高比例,但一般不超50%即4000元,会在这个范围内作出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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