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强行几次可以变更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探望权与抚养权的变更并非存在直接的联系。
在通常情形下,倘若想要变更抚养权,就必须满足法定的条件。 比如,其中一方的抚养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 当涉及到变更抚养权时,一般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地综合考虑诸多方面的因素。 其一,父母双方各自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实力、生活照料能力等; 其二,抚养条件,像居住环境、教育资源等; 其三,子女的意愿,毕竟子女的感受对于他们的成长也极为重要。 仅仅因为探望权方面强行的次数等行为,是绝对不能直接引发抚养权的变更的。 通常来讲,必须要有更为实质性的、确实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出现,并且经过法院的严格审理和认定之后,才有可能作出抚养权变更的判决。 所以,我们不能仅仅凭借探望权强行的几次这种表面现象,就轻易地确定可以变更抚养权。 具体的情况需要依据实际的法律规定以及法院的审理过程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后,孩子归小李抚养,小朱有探望权。小朱觉得小李限制自己探望孩子的次数,便想变更抚养权。小朱认为小李不让自己多探望孩子就是对孩子成长不利,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但实际上小李在经济、生活照料、居住环境和教育资源等方面都能很好地照顾孩子。 案情分析: 1、小朱仅因探望权受限就起诉变更抚养权不符合法定条件,变更抚养权需有实质性不利于子女成长情形。 2、法院审理时会综合考虑父母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和子女意愿等因素,小朱无充分证据证明小李抚养不利于孩子成长,其诉求难以得到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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